当前位置:首页 >> 血色沉思 >> 拈花一笑 >> 尊严何在?
    
  双击自动滚屏  
尊严何在?

发表日期:2010年4月11日  出处:敏思博客  作者:阳光下的冰山  本页面已被访问 212 次

  題記:因為孩子護照,台胞證即將到期,我從昨天開始搜索期望能打開臺灣出入境(移民署)與香港中國旅行社,想要看看其中的規定,但一再提示我——糟糕,您要訪問的網頁已經斷開!我除了憤怒只有無奈。
  我們的總理每次都是親赴前線,抗震救災,抗旱救災,每一個需要他的場合都少不了他,他那一臉想民所想,庫民所苦的微笑或是眼淚,一次次的催動了現場乃至全國善良老百姓的淚腺,我也不止一次為其所感動。   
  今年總理更是說出了一句讓所有人都振奮的話“讓人民過的更有尊嚴”。    
  想起這兩天一到三月就火爆的一個網路欄目----我有問題問總理(疑似這個題目,本人從不看,如有出錯,敬請擔待),素來不曾關注此等“無聊的說了等於沒說的”各種議題,這兩天卻想要大聲的質問一聲----總理,尊嚴何在?   
  尊嚴,指人和具有人性特徵的事務,擁有應有的權利,並且這些權利被其他人和具有人性特徵的事物所尊重。   
  簡而言之,尊嚴就是權利被尊重。
  -----百度(從未用過的搜索引擎,內容極具中國特色,憤!!)  
  這是我們的解釋,那麼再來看看第一次將尊嚴訂立在法律中的德國式定義吧。   
  德國人把尊嚴稱為人性尊嚴,是《德國基本法》的一個概念,該法第一章第一條規定:
  “ 人性尊嚴不可侵犯。國家一切權利均有義務尊重并保護人性之尊嚴。”這條理念被許多國家採用為《憲法》的最高指導原則。  
  我們再來看看“聯邦德國的基本法”
  第一章基本权利
  第1条 人的尊严
  (我們不曾有,也不會有)
  第2条 个性自由发展,生命权,身体不受侵害,人身自由
  (那麼多“被”后的故事。。。)
  第3条 平等
  (是永遠不可能的)
  第4条 信仰,良心和信教自由,拒服兵役
  (這個國家沒有信仰,也不知道良心是什麽東西做的)
  第5条 言论自由
  (你敢??河蟹的力量是巨大的)
  第6条 婚姻、家庭、非婚生子女
  (道德淪陷面前,這些誰還會在乎?)
  第7条 学校教育
  (數額龐大的擇校費,贊助費,教育只是國家搜刮民脂的一種工具)
  第8条 集会自由
  (沒等你集會,叛徒就已經把你送進了牢獄)
  第9条 结社自由
  (任何的結社都恐有危害祖國主權與領土完整,是不可能的)
  第10条 通信、邮政和电信秘密
  (秘密?嘿嘿,生活在中國,也許我們之間是有秘密的,但我們與國家之間是沒有的)
  第11条 迁徙自由
  (有多少如今擁有揣著“暫住證”住在自己的房子里無奈)
  第12条 职业自由
  (這個應該歡呼萬歲了,因為連地溝油都可以自由的販售)
  第12a条 兵役和替代役义务
  (國情不同,不可比較)
  第13条 住宅不受侵犯
  (在家看A片也能被抓,這叫不受侵犯?再看看釘子戶們的下場吧)
  第14条 财产权,继承权和财产征收
  (徵收是絕對的,其他權利,面談吧)
  第15条 社会征用
  (呵呵,國人都知道,隨便徵用)
  第16条 国籍变更,引渡
  (普通百姓想都別想變更,引渡?貪官是一個也引渡不了的)
  第16a条 避难权
  (笑話,哪有什麽難可避的!難不成礦難?)
  第17条 请愿权
  (你見過遍佈京城各角落的地方牌照警車嗎?反正我不敢請願,雖然我不情願)
  第17a条 服役义务人基本权利的限制
  (基本權利不知道,限制是全方面的)
  第18条 基本权利的丧失
  (這個最簡單了,說你喪失你就喪失,其實我都不知道有什麽權利)
  第19条 基本权利的限制 
  (反正沒什麽自由) 
  做為一個公民,我從不知道法律賦予過我什麼樣的權利,而我也不想去嘗試翻開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法或者憲法之類的東西,因為我清楚地知道,法律給予我的跟國家願意給我的那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碼事,現如今的我更加清醒的認識到,我直到死都不需要去翻開那些該死的律法。
  第一,我不捨得用大額的金錢去買一本無法讓我得到任何權利的廢紙,從而讓國家國庫再次搜刮我本就薄弱的資本。
  第二,我想在google走後,所留下來的搜索引擎商們會成為保衛共和國的第二支軍隊,用比“綠霸”還要堅固的城磚在全中國的邊界建築起一道新的“萬裡長城”,相信遠在N次年的N次年的外太空之外,也能用肉眼看到這座“雄偉無比”的建築。
  第三,當我連我們“一國兩制”地域上的一個普通網站(香港中國旅行社)都打不開的時候,我不知道在將來的將來,當我們“被”幸福的時候,還有多少呼救的聲音可以發出。
  第四,當我們連知的權利都沒有的時候,我不知道尊嚴是什麽?被人甩了耳光還不知道該去向誰討回的痛,那麼我們只能選擇滅亡。
  也許,屏蔽臺灣官網是正常的,但我不知道屏蔽香港民間網站也是正常的。
  突然想起前陣子在友人博客里留言時他的回覆----你生在中國就已經錯了,更加錯位的是你生在了中國農村。
  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賦予我的所有權利與義務。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這應該是某些人入團入黨之類的狗屁團體時最常說的一句話,那種深情款款,那種莊嚴肅穆,曾經在我眼中是多么的渴望。
  如今,我只能這樣告訴它----我的祖國,我一點都不覺得你是親愛的,如果可以,我願意收回在我30歲前所有無知年代里對你虔誠的誓言,因為我決定背叛你的組織,逃離你的禁錮,我今天在這裡宣誓----我自願在4年後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并放棄你曾經許諾卻不曾給予過我的一切權利,以及不再承擔你所賦予我成年後才能履行卻從我年幼就讓我開始背負的一切義務。
  也許是我愚笨,我不瞭解那些所謂的臣民在google離去之後,竟然歡欣鼓舞的大肆宣揚----中國可以說不,我不知道你們在興奮什麽?google真的過高的估算了中國人對追求真相的熱情,因為它用美國的思維方式是永遠不能理解,這個國度能夠佔據“言論自由”高度的子民,可以將一切“非正常”言論與反駁上升到愛國主義高度的蠢豬們,是何等的低賤!
  最後,我再次引用wiki(也許明天這個也將離去)中聯邦德國基本法中關於人性尊嚴的表述:
  人性尊严的正面表述大致可以说是:每一个人都是自主、自决的独立个体,都是具体存在并且具有意义的生命。每个人均有权利为自己维护自己的尊严;每一个人在社会中,均有其一定的社会价值,每个人都有权主张自己应受到充分的尊重。因此,国家不能为了成就特定人的目的,而将任何人当成达成目的的手段,人尤其不能被贬抑为单纯仅受国家行为支配的客体,而在根本上损及其做为一个人的主体性,包括了他的自主、自决及自治权力。


  双击自动滚屏  
  相关评论:    

 没有相关评论

  发表评论:    

用 户 名:
电子邮件:
评论内容:
(最多评论字数:500)

吕梁桃苞网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进入管理 |

联系地址:山西省吕梁市   联系电话:0358-8361520   联系人:陶葆
晋ICP备05000489号